3月9日,駕駛人張某某因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被張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處以14500元罰款,并對其駕駛證記12分。據悉,這是該大隊自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以來開出的首張萬元罰單。
當日,該大隊官黎坪中隊民警在G352國道永定區(qū)后坪辦事處八家河路段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行動。10時許,執(zhí)勤民警對一輛黑色本田雅閣轎車進行檢查時,駕駛人張某某言辭閃爍,并以借用他人車輛為由回避檢查。通過排查,該車懸掛號牌系其他車輛的號牌,未購買交強險,且張貼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、機動車保險標志均系其他車輛。在證據面前,張某某對其不按規(guī)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、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、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、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保險標志四項交通問題行為供認不諱。
根據相關規(guī)定,民警現場將該車暫扣,并對駕駛人張某某依法作出相應處理。(通訊員 趙前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