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一在校大學生陳某伙同4名青年,以網上銷售游戲裝備、游戲幣的虛假信息為名,先后詐騙他人錢財共計611.6萬元。海南省東方市人民法院近日以詐騙罪,對劉某、陳某等5人分別判處1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5萬元至3000元。
2011年1月,劉某提供給張某一個支付平臺。張某通過互聯網在多個QQ群內發(fā)展了吉賢(已判決)等下線,讓下線發(fā)布大量出售游戲裝備、游戲幣的虛假信息,誘騙玩家購買。劉某與張某收取20%的提成后,將剩余的80%詐騙款轉至詐騙者(下線)的賬戶上。
同年2月12日,劉某以“張斌”的名義與上海環(huán)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簽訂協(xié)議,并開設了“張斌”的商戶,繼續(xù)發(fā)展下線詐騙。海南一在校大學生陳某也參與進來以同樣的手段實施詐騙。同年1月至7月,下線盧某、孫某兩人合作,利用QQ發(fā)布虛假事實,獲取詐騙款。(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胡娜 李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