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桌飲酒身亡 6人賠償55萬元
2020-09-30 09:46:25 來源:掌上張家界 作者:通訊員 何莉 覃遵輝 閱讀:
近日,永定區(qū)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聚餐喝酒致同桌人員死亡案件。2月20日,田某某受人邀請和陳某某、何某某等七人聚餐喝酒,田某某因飲酒過量身亡。事后,死者父親田某勝與其兒子向同桌飲酒人員提出賠償。經(jīng)調解后達成協(xié)議,同桌6人共賠償55萬元,但田某國卻未在承諾期內支付賠償款。為此,田某勝向永定區(qū)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田某國支付賠償款。經(jīng)永定區(qū)法院調解,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(xié)議,田某國當庭付清賠償款30000元。(通訊員 何莉 覃遵輝)一是強迫性勸酒,比如用“不喝不夠朋友”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,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,仍勸其喝酒的行為;二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,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,仍勸其飲酒誘發(fā)疾病等;三是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,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,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,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(yī)院或安全送回家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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