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31日安陽電視臺播出《安陽初中生撿到3700元 交警察后2200元蹊蹺消失》的報道后,安陽市公安局紀委立即成立工作組對事件展開調查。經查,12月25日,北關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眾撿拾的錢包后,沒有履行交接登記手續(xù),沒有及時將錢全部交還失主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鑒于在組織調查前,王某能認識錯誤并主動退還失主財物,依照相關法規(guī),安陽市公安局決定對責任人北關公安分局民警王某給予行政撤職、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;對北關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直接領導誡勉談話。
安陽市公安局將以此為契機,在全系統(tǒng)開展警示教育,舉一反三,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(fā)生。
12月25日晚,安陽兩位中學生在博地苑小區(qū)門口撿到錢包后交給正在執(zhí)勤的保安,在兩個孩子、兩位保安和一位業(yè)主的共同見證下,清點的錢包內的現金是3700元,然后如數交給110民警,可在四天之后,12月29日當失主領到丟失的錢包時,里面的現金只剩下1500元,2200元不翼而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