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出門在外,停車是個難題:停在哪里更方便更實惠?如何避免落入停車收費陷阱?昨日,省物價局出臺《湖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“《意見稿》”),向省市相關部門征求意見,以規(guī)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。
經修訂后,該辦法將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。廣大讀者有任何意見、建議,均可撥打本報熱線96333告訴我們,本報將收集整理代為轉達。
公立醫(yī)院停車位足夠周轉不得收費
現狀
昨日,市民黃小姐開車去省婦幼看病。因為醫(yī)院正在建新的住院大樓,院內不能停車,她只得將車停在醫(yī)院對面的道路上,按每小時6元的標準刷咪表消費。對此,黃小姐表示不能理解,“我在醫(yī)院看病,掛號買藥都交了錢,可醫(yī)院卻不提供一定時段的免費停車,這并不合理。”其實,去醫(yī)院看病被收取停車費,在長沙幾乎是普遍現象。
針對以上情況,《意見稿》首次明確,公立醫(yī)院停車場應最大限度保障與患者就診有關車輛行停秩序,為盡可能多的患者就診提供方便,同時要有利于促進停車場的建設。
《意見稿》規(guī)定,公立醫(yī)院停車位足夠來往車輛正常停放周轉的,不得收取停車費;停車位不夠周轉的,在保障與患者就診有關車輛(憑當日就診單據)免費停放一小時、辦理公務車輛在公務接待實際時間內免費停放的前提下,可對停放車輛實行計時累加收費。在執(zhí)行前款規(guī)定之后,車輛周轉仍存在困難,醫(yī)院應鼓勵職工車輛院外停放(可補貼停車費),為與患者就診有關車輛停放提供方便;住院病人家屬憑住院探視卡(或住院相關憑證),對同一輛車多次出入實行優(yōu)惠。
小區(qū)地面停車最高漲到300元/月
現狀
將車停在小區(qū)地面的車位,每個月收費100元;將車停到地下停車場,每個月收費300元……長沙不少小區(qū)都存在這樣的情況,這使得業(yè)主們熱衷于爭搶地面便宜又方便的車位,只有實在沒辦法時才將車子停到地下。
《意見稿》對住宅小區(qū)、商住樓的配套地面、地下停車場的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,地面和地下的最高收費標準實現同步,都是300元/月。“按照國家的要求,應該地面的收費標準要高于地下停車場,湖南現在只準備讓二者價格同步。”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公共場合經常出現車主搶地面停車位,地下停車場卻空空如也。這么做的目的是為了鼓勵車主多將車子停在地下。
《意見稿》同時規(guī)定,居民住宅小區(qū)機動車停放收費扣除停車服務成本和法定稅費外,其收益由全體業(yè)主享有。同時規(guī)定,除了對住宅小區(qū)、商住樓的配套停車場,以及企事業(yè)單位(不含公立醫(yī)院)辦公場所的停車場給出“每車位每天最高不得超過20元”的限價規(guī)定之外,其余的停車場所都取消了最高限價標準。省物價局表示,此舉的目的,是為了促進新停車場的建設,讓市場之手進行調節(jié),讓人們出行有地方可以停車。
定價標準分3類停車場
實行市場調節(jié)價(黃色指示牌)的停車場所包括:商場、賓館、飯店等商業(yè)場所;商業(yè)投資建設的專業(yè)停車場;向社會開放的企業(yè)單位內設停車場。收費標準由停車場所經營者自主確定。
實行政府指導價(藍色指示牌)的停車場所包括:住宅小區(qū)、商住樓、機場、車站、碼頭、旅游景點配套停車場等。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收費指導標準,停車場所經營者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自主定價。
道路臨時停車泊位(綠色指示牌,含開放式社區(qū)及背街小巷道路停車泊位)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,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。
收停車費須滿足4個條件
實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依法取得機動車停車服務的經營資格;
具有合適場地,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志和標線;
配備專職人員統一著裝、統一標識進行現場管理;
建立健全內部規(guī)章制度。
免收停車費的6種情形
下列情況之一的,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:
各類停車場在非營業(yè)時段;
道路人工值守停車泊位在無人值守期間,道路自動計費停車泊位在價格主管部門規(guī)定的夜間或非車流高峰時段;
進入機關事業(yè)單位及公益、公用企事業(yè)單位辦理公務的合理時間內并能提供相關憑證的車輛;
進入住宅小區(qū)、住宅小區(qū)與其他場所共用的停車場停車不超過一小時的車輛;
進入停車場15分鐘以內(含15分鐘,獨立專業(yè)機械立體停車庫除外)即停即走的車輛,以及夜間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放的公共汽車;
執(zhí)行任務的軍、警車輛和消防車、救護車等特殊車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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